今天,我們為大家匯總了北京市各個地區的專利資助獎勵政策,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北京市是如何支持企業申請專利的。
國內專利的資助 。發明專利授權后,單位申請人每件資助申請費用1500元,個人申請人每件資助申請費用1000元。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后,每件資助申請費用150元。委托本市專利代理機構辦理的國內發明專利的代理服務費,授權后每件資助1000元。擇優資助國內授權發明專利的第七、八年年費,資助金額每件每年不超過500元;小微企業發明專利授權后前三年度年費,按費用減緩后的金額標準予以資助。向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提交發明(標準)專利并獲得授權(注冊)的,按照國內發明專利資助標準辦理。單位申請人年度獲得本條所規定的專利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個人申請人年度獲得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向國外申請專利的資助。在美國、日本和歐洲專利局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個國家每4件資助不超過2萬元;在其它國家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個國家每件資助不超過1萬元。每件發明專利資助不超過五個國家。資助費用包括資助申請人向有關專利審查機構繳納的官方規定費用和向國內專利代理機構支付的專利代理服務費用。單位申請人年度獲得本條所規定的專利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個人申請人年度獲得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提醒,今年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發布了《北京市知識產權資助金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對北京市市級專利資助獎勵做了相應的修改,具體如下:
國內發明專利申請獲得授權后,每件資助不超過1000元。
國內發明專利申請時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獲得授權后每件資助代理服務費不超過500元。
國內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獲得授權后,每件資助不超過150元。
向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提交發明(標準)專利申請獲得授權(注冊)后,每件資助不超過1000元。
小型、微型企業國內發明專利前十年年費,在享受國家減繳政策后按實際應繳費用予以資助。
申請人年度獲得本條所規定的資助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一)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申請的發明專利,在美國、日本或者歐洲專利局獲得授權的,每件資助不超過5萬元;在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獲得授權的,每件資助不超過3萬元。
通過PCT以外的其他途徑申請的發明專利,在美國、日本或者歐洲專利局獲得授權的,每件資助不超過4萬元;在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獲得授權的,每件資助不超過2萬元。
(二)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申請人除按照本條第一項獲得資助外可予以額外資助:
1.上一年度PCT專利申請量達到500件,且當年度在國外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達到200件的,資助不超過100萬元;
2.上一年度PCT專利申請量達到100件,且當年度在國外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達到50件的,資助不超過50萬元;
3.上一年度PCT專利申請量達到50件,且當年度在國外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達到10件的,資助不超過10萬元;
4.首次通過PCT途徑在國外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一次性資助“零突破”費用不超過5萬元。
本條第一項中每項發明專利資助不超過5個國家或者地區。申請人年度獲得本條第一項、第二項所規定的資助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依據:北京市知識產權資助金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對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向國(境)外申請發明專利并進入國家階段,且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企業進行支持。企業在美國、日本、歐洲專利局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專利每個國家最高支持4萬元;在其他國家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專利每個國家最高支持2萬元。每件專利最多支持其進入5個國家或地區,每家企業年度支持金額累計不超過300萬元。
年費資助。對獲得國內授權的專利,自獲得專利權起前3年的部分年費予以資助,即對享受國家知識產權局年費減免政策后所繳納的部分給予資助。
授權獎勵。對獲得國內授權的專利,發明專利每件獎勵2000元人民幣,實用新型專利每件獎勵1000元人民幣,外觀設計專利每件獎勵500元人民幣。對國內企業獲得國外授權的專利,每件獎勵10000元人民幣。
配套獎勵。對獲得中國專利獎的專利,金獎每項獎勵50000元人民幣,優秀獎每項獎勵20000元人民幣。對獲得北京市發明專利獎的專利,特等獎獎勵50000元人民幣,一等獎每項獎勵20000元人民幣,二等獎每項獎勵15000元人民幣,三等獎每項獎勵10000元人民幣。
上一年度獲得國外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支持1萬元,對同一件專利獲得多個國家(地區)授權的,最多支持5個國家(地區)的專利授權。
上一年度獲得國內授權的專利,發明專利每件支持 5000 元,實用新型專利每件支持 1000元。
對本年度內有效專利首次突破 100 件專利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同一法人單位同年度獲得的專利授權支持資金,年度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個人獲得的專利授權支持資金,每年總額最高不超過 10 萬元。
支持申請國內外專利。本區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獲得國內專利授權的,發明專利獎勵 5000 元/件、實用新型專利獎勵1000 元/件、外觀設計專利獎勵 300 元/件。對于通過 PCT 及其它途徑進入國外發明專利受理階段的,按照 1 萬元/國/件標準給予資助,每件最多資助兩個國家或地區;對獲得國外發明專利授權的,獎勵 1 萬元/件。
依據:石景山區關于支持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的辦法
對申請人獲得國內授權的專利,發明專利給予2萬元/件資金支持,實用新型給予1000元/件資金支持,外觀設計給予1000元/件資金支持,對在港、澳地區進行專利權注冊登記的不予支持;對申請人通過PCT或巴黎公約申請獲得國外發明專利授權的,給予5萬元/國/件資金支持,同一專利在不同國家授權的,最多給予5個國家資金支持。同一申請人每年總計最高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持,授權支持金額的30%應給予發明人或設計人。
對獲得國內授權的專利,發明專利每件資助1萬元,實用新型專利每件資助2000元,外觀設計專利每件資助500元;對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向國外申請發明專利進入國家階段并獲得授權的,每一個國家或地區最高資助2萬元,每件專利最多資助其進入三個國家或地區,每家企業年度最高資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
對獲得國內(含港澳臺地區)發明專利(含國防發明專利)授權的企業,每件發明專利給予一次性5000元資金獎勵;對獲得國內(含港澳臺地區)實用新型專利授權的企業,每件實用新型專利給予一次性500元資金獎勵。每年度每家企業的國內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授權獎勵總額累計不超過20萬元。
對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和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途徑,在美日歐專利局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企業,每件發明專利每個國別(地區)給予一次性5萬元資金獎勵;在其它國家(地區)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企業,每件發明專利每個國別(地區)給予一次性3萬元資金獎勵。每件發明專利資助范圍不超過5個國家(地區)。每年度每家企業的國際發明專利授權獎勵總額累計不超過30萬元。
國內授權專利獎勵。年度內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獎勵1萬元;獲得實用新型專利授權的,每件獎勵0.1萬元;獲得外觀設計專利授權的,每件獎勵0.05萬元。
向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提交發明專利并獲得授權的,按照國內發明專利獎勵標準辦理。
單位申請人年度內獲得本條所規定的專利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個人申請人年度內獲得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國外授權發明專利獎勵。對通過PCT(專利合作條約)途徑或巴黎公約途徑向國外申請并獲得國外發明專利授權的,每個國家每件獎勵2萬元。每件發明專利獎勵不超過五個國家。
單位申請人年度內獲得本條所規定的專利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個人申請人年度內獲得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鼓勵申報市級以上專利獎勵。對年度內獲得中國專利金獎和中國外觀設計金獎的專利權人,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獲得中國專利優秀獎和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的專利權人,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獲得北京市發明專利獎的專利權人,按所獲獎勵等級同等額度分別給予一次性資金支持。同時獲得中國專利獎和北京市發明專利獎的,就高獎勵一次,不重復獎勵。
獲得國內外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獎勵2萬元;獲得國內實用新型專利授權的,每件獎勵5000元;獲得國內外觀設計專利授權的,每件獎勵1000元。
依據:中關村門頭溝科技園促進創新創業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對企業年度獲得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每件給予2000元資金支持。每家企業年度國內發明專利支持金額累計不超過10萬元。
對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向國外申請發明專利并進入國家階段的企業,每進入一個國家或地區最高支持1萬元,每件專利最多支持其進入3個國家或地區。每家企業年度國外發明專利支持金額累計不超過30萬元;對獲得中國專利獎的企業,每項給予5萬元資金支持;對獲得中國專利獎優秀獎的企業,每項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
上一年度獲得國外授權的發明專利,按照每件2萬元標準資助,同一專利獲多個國家(地區)授權,最多資助10萬元;獲得國內授權的專利,按照發明專利每件1萬元、實用新型專利每件1千元標準資助;單位申請人年度獲得本項資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個人申請人不超過5萬元。
專利申請人上年度獲得國內專利授權的,發明專利資助5000元/件,實用新型專利資助1000元/件,外觀設計專利資助500元/件。申請人上年度獲得國外發明專利授權的,給予一次性資助5000元/件/國,每件獲得國外授權的發明專利資助不超過25000元。單位申請人年度獲得本條所規定的專利授權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個人申請人年度獲得專利授權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支持企業申請專利。對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的企業,分別按照每件3萬元、1萬元、1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獎勵累計不超過30萬元。
支持企業專利質量提升。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的企業每項一次性給予30萬元資金獎勵,中國專利獎優秀獎的企業每項一次性給予10萬元資金獎勵。
依據: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延慶園促進創新創業發展支持資金管理辦法
對企業年度獲得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每件給予不超過3000元資金支持。每家企業年度國內發明專利支持金額累計不超過300萬元。
對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向國外申請發明專利并進入國家階段的企業,每進入一個國家或地區最高支持3萬元,每件專利最多支持其進入6個國家或地區。其中,對從未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向國外申請發明專利并進入國家階段的企業,該企業上年度獲得前5件進入國家階段的國外發明專利(PCT途徑),每進入一個國家或地區再支持1萬元。每家企業年度國外發明專利支持金額累計不超過600萬元。
依據: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提升創新能力優化創新環境支持資金管理辦法